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作者:李玉兰 时间:2022-05-13

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2021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严格按照《太阳集团tcy8722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理工大校学字﹝201964号)、《太阳集团tcy872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理工大校学字﹝201965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科技部印发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考虑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各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奖学金评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一条 评审组织

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初评委员会(简称初评委)进行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初评委由公司党委书记、经理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思政工作的副经理、各一级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行政管理人员任委员。

第二条 评奖细则适用范围

《细则》适用于学校博士学术新人奖、伍达观奖等研究生学术性专项奖;太阳集团tcy872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学金及等其它类奖助学金。

第三条 成果认定说明

1.《细则》所指的成果除特别说明的情况外,必须是研究生在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修读期间获得,所有成果以太阳集团tcy8722为第一署名单位认定。

2.参评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学金时均需提交成果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同一成果在同类奖学金评审中不能重复使用,若发现成果重复使用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并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初评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取消利用该成果获得的原奖项称号并追回其获得的奖金,同时,对该生作出相应处分。

第四条 评奖细则

1.硕研一的学业奖学金按照录取成绩排名评选,计算公式:

       (初试成绩÷5)×40%+复试成绩×60%

第一志愿报考985211院校,调剂后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和第一志愿报考公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其综合成绩乘以1.05系数后参与排名评选;工保研和学保研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复试成绩乘以1.05系数后参与排名评选。

2.硕研二、硕研三申请奖学金,按照《细则》第五条计算业绩成果总得分排名评选,其中研二评选时,学位课和必修课不及格者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研三评选时,学位课程通过,直接用业绩成果得分排名参评。

3.博研一奖学金按照统考课总成绩中综合录取的成绩排名评选,通过“申请-审核制”招录的博士研究生在二等及以下新生学业奖学金范围内评定;博研二、博研三、博研四申请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按学校相关要求,必须在《太阳集团tcy8722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评奖前的最近一期发布目录)的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含认定的其它学术成果,按照研究生手册《太阳集团tcy8722关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昆理工大校字[2011]100号文件中第四条其他学术成果的认定办法执行)。

4.研究生在修读年限内,在获得一次学术性专项奖的同时,还可获得其它类别的奖学金;校级或其他各类奖项根据学校通知与文件要求同时参考本评奖细则执行。

5.就读年限按照国家、省级、学校的学制年限执行,即硕士3年,博士4年,硕博连读6年,入学月份以9月为统计截止月份。

6.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指标按照员工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一级学位点。

7.员工为第一作者或导师(含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员工为第二作者的论文、项目、专利、软著等成果按照第五条细则予以计分。(第二导师必须是该生研一第一学期内到研教办备案,明确负责参与该生培养的指导教师。)

6.作为成果认定的各类证书、奖状,如遗失或未发放,可使用网页截图,由研教办进入系统核实,如发现作假则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7.研究生所有的加分项,不得分配在不同的年度使用该项的加分,只能在评奖年度中、同一奖项中一次用完。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伍达观奖学金等所有奖学金奖项不得作为奖学金评定的加分项。

8.为杜绝一稿多用,真正奖励对论文成果的实际贡献者,导师(含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的论文成果的分值乘以0.5计。

9.研究生国家、省级、学业奖学金参评材料的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当年831日,其他奖学金参评材料的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以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第五条 业绩评分细则

1.外语类(三项不累加,以最高分计,须附成绩证明):

(1)英语四级通过加1分;

(2)英语六级通过加3分;

(3)TOEFL100分以上或雅思7分以上或GRE315分以上者,加5分。

2.计算机类(以证书原件为依据,两项不累加,以最高分计)

(1)通过计算机国家三级2分;

(2)通过计算机国家四级5分。

3.发表论文情况:

只能使用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含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的正式刊发的成果进行参评;期刊论文须提交正式刊出期刊的原件和复印件。检索论文、他引次数需提交太阳集团tcy8722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分区报告和他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SCI分区以中科院JCR小类分区为准,论文如果归属不同分区,以最高分区为准。没有分区和分区报告,按照四区计算。

论文计分如下:

(1)NatureScienceCell1篇及以上可直接参评最高级别奖学金;

(2)SCI/SSCI一区/类,25/篇;

(3)SCI/SSCI二区/类,18/篇;

(4)SCI三区、本学科A类中文核心期刊,12/篇;

(5)SCI/SSCI/AHCI四区、EI核心期刊论文,8/篇;

(6)B类核心期刊,6/篇;

(7)C类核心期刊(其他SCD)、ISTP收录的会议论文,EI收录的会议论文,4/篇;

(8)SCI/SCD论文他引分别为1/0.5/次,仅限参评员工为第一作者,单篇限5;

(9)其他公开发布的论文,1/篇,仅限1;

说明:EIISTP收录的会议论文仅限1篇参评;人文社科类论文以学校文件制定的标准对应上述条款执行。

4.科技成果奖励:

(1)国家级奖励:获得个人证书可直接参评最高级别奖学金;

(2)省部级奖励(获得个人证书):一等奖20/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排名前二)5/项;

(3)地厅级奖励(获得个人证书、不包含校级奖励):一等奖10/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排名前二)3/项。

5.知识产权:

(1)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18/件;

(2)受理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2/件;

(3)授权实用新型专利(限4项):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2/件;

(4)授权外观设计专利(限1项):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1/件;

(5)授权软件著作(限1项):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2/件。

6.科研项目

(1)研究生所参与的研究项目,主持人(或负责人)需为该研究生的导师(含第二导师)方可计分。

(2)导师(含第二导师)主持的项目,研究生参与多项的,纵、横项目仅限报一项;员工主持多项的科研项目可以累加计分;研究生主持的项目,除主持人外,其余同学不得加分。

(3)加分以项目立项单、运行单、验收结题单、导师(含第二导师)科研业绩表等所列排名为准,必须提供由科学技术院、人文社科研究院或科产公司出具的以上各类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立项单、运行单、导师(含第二导师)科研业绩表等的签署日期必须在项目完成期内,即项目的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之间(纵向项目以计划书日期为准,横向项目以合同执行日期为准),横向课题资金额以到校资金额为准。

科研项目(限报一项)计分情况:

国家级:任务书排名前三20/项,其他有效排名4分;

省部级:任务书排名前三10/项,其他有效排名2分;

地厅级:任务书排名前三5/项,其他有效排名0.5分;

校级:任务书排名前二2/项。

横向课题:

自科项目资金≥100万,人文社科≥30万;排名前五得分依次为2010632/项;

100万>自科项目资金≥50万,30万>人文社科≥15万;排名前五得分依次为168421/项;

50万>自科项目资金≥30万,15万>人文社科≥15万;排名前五得分依次为84210.5/项;

30万>自科项目资金≥10万,10万>人文社科≥3万;排名前五得分依次为3210.50.25/项。

7.    论著、编著、教材、工具书、案例库汇编、习题集等出版物必须为与本学科领域研究相关的,独立撰写1.5/万字,不足1万字计0分。

8.执业资格证书

(1)主要指以下说明中提到的国务院认定的注册类资格证的加分:获得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律师、国家司法考试、教师证等职业注册考试通过者可以加6分(以证书原件为依据)。有多个不同类别的执业证书的,可累加。

(2)外语类、计算机类证书的加分认定年限可不在修读年限内取得,注册类资格证加分项目业绩必须是在本院修读年限内取得的业绩方可加分。

9.学科竞赛类成果

(1)学科竞赛项目为教育部公布的59项目录,且学校组织参赛的项目为准认定,具体等级划分按学校相关标准执行。

(2)国家级(个人特等奖可直接参评最高级别奖学金):个人一等奖15分,团队一等奖总分30分;个人二等奖10分,团队二等奖总分20分;三等奖个人5分,团队三等奖10分。

(3)省部级/行业协会类:个人特等奖8分,团队特等奖总分16分;个人一等奖6分,团队一等奖总分12分;个人二等奖4分,团队二等奖总分8分;三等奖个人2分,团队三等奖4分。

(4)地厅级/校级(校级颁发单位证书公章须为太阳集团tcy8722或下属职能部门:公司党委研究生部、研究生院、员工会、科学技术院、人文社科研究院):个人一等奖3分,个人二等奖2分,个人三等奖1分;团体奖成员每人一律加1分。

(5)公司互联网+项目,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作为团体奖,成员每人一律加1分。

说明:在(1)(2)项的团体奖成员得分规则为:主持人获得团体奖总分的一半分,其余参与者均分团体奖总分的一半分;没有主持人项目,参与者均分团体奖总分。

10、文化体育与社会工作类(每人上限8分):

(1)国家级:个人一等奖每项6分、二等奖每项4分,三等奖每项2分。团体奖的成员每项每人得分在以上基础按奖项类别减半;

(2)省部级:个人一等奖每项4,二等奖每项2分,三等奖每项1分。团体一等奖成员每项每人得分2分;其他团体奖项的成员每项每人得分1分;

(3)市厅局级:个人一等奖每项3分,二等奖每项2分,三等奖每项1分。团体一等奖成员每项每人得分1.5分;其他团体奖项成员每项每人得分1分;

(4)校级(证书公章须为太阳集团tcy8722或下属职能部门,仅限公司党委研究生部、研究生院、员工会、科学技术院、人文社科研究院):个人一等奖每项2分,其他奖项每项1分,团体一等、二等、三等奖成员每项每人得分按1分。总计不超过5分。

(5)获奖证书上没有标注获奖等级情况由初评委讨论决定相对应获奖等级及得分。

11.学业奖学金中优秀员工干部奖评选细则:

学业奖学金中的优干奖,只针对学院的研究生会干部(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研究生会干事)、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干部(支书、副支书、支委)、本院研教办助管、班干部(班长、团支书)等员工干部进行评选。参评干部任职需满一年,任职期内无重大工作失误与失职,且本年度没有获得过学业奖学金(含一至三等奖),按照学业奖的业绩成果得分加任职分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各级干部的任职分附后。参评优干奖的研究生,“我在校园”打卡率必须高于60%

各级干部的任职分为:院研会主席50分,副主席40分,院研教办辅导员助管50分,研究生会部长30分,研究生会副部长20分,研究生会干事10分,班长30分,支部书记30分,支委20分;以上任职分只能计一项最高得分,不可重复计分。

第六条 评审出现同分情况

按第一、二、三排序进行依次排名:第一排序:以所提供学术成果得分高低排序;第二排序:以英语(下同)六级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六级成绩相同则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定,获得票数多的排名在前;第三排序:若多个参评人分别提供六级、四级,则提供六级的比提供四级的排名在前,若多个参评人均提供四级证书,则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英语四级成绩均相同,则评审委员会以投票决定,获得票数多的排名在前。

第七条 《细则》未明确的内容以文件《太阳集团tcy8722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理工大校学字﹝201964号)、《太阳集团tcy872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理工大校学字﹝201965号)规定为准。

第八条 《细则》第一版于20169月制定,201610月试行;每年根据评奖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修订。《细则》(2021试行)版于202110月再次修订并由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初评委审议通过,将于202112月起试行实施。

第九条 《细则》由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研究生奖助学金初评委员会负责解释。

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

二〇二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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